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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回收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08编辑: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编制单位:

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96


建设单位: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法人代表:张西海

 

编制单位: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范成峰

 

报告编制人许浩

 

审核:江石英

 

 

 

 

 

建设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电    话:

13500502185

传    真:

/

邮    编:

/

地    址:

肥东县撮镇镇赵光社区上张组

 

 

编制单位:

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

0551-62353715

传    真:

0551-62353715

邮    编:

230088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雪霁路335

 


表1 项目概况及验收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肥东县撮镇镇赵光社区上张组

主要产品名称

石粉料、瓜子片

设计生产能力

石粉料8万吨/年;瓜子片20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石粉料8万吨/年;瓜子片20万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11

开工建设时间

201811

调试时间

20196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622日、23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肥东县环保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万)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

17.5

比例

5.83%

实际总投资(万)

300

环保投资(万)

16

比例

5.33%

 

1.1 

验收监测依据

 

1.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1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日修订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1026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月修订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1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月修订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1229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次修正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11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1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101日实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71日实施;

(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2013910日;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17号),国务院,20150416日发布;

(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国务院,2016528日发布;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环发[2015]163号),20151210日;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原环境保护部,20171120日;

(7)《关于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环保厅,20171227日。

(8)《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811日;

(9)《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531日;

(10)《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1230日;

(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31号),201747日;

1.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3)《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5)《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521-2009),原环境保护部,2010410日实施。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2018年 第9号公告

1.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811月;

(2)关于《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建审字[2018]186号,肥东县环保局,2018117日;

1.1.4 其他材料

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972日。

 

1.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2.1 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2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2.1-1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

执行/参照执行标准

高度

浓度

速率

厂界

m

mg/m3

kg/h

mg/m3

颗粒物

15

20

/

0.5

GB4915-201313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2.2 废水

本项目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外运处置,不外排。

1.2.3 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1.2.3-1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阶段

标准种类

适用范围

昼间

夜间

运营期边界

GB12348-20082类区

厂界

60

50

 

1.2.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1.2.5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无总量控制指标,


表2 项目建设情况

2.1工程建设内容

2.1.1 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1.1-1 环评及其批复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文件中工程内容及规模

现场实际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

年加工建筑垃圾28万吨,配套粗破机1台、细破机1台、振动筛1台,输送设备1套,建筑面积8000m2

年加工建筑垃圾28万吨,配套粗破机1台、细破机1台、振动筛1台,输送设备2套,建筑面积8000m2

辅助工程

办公区

主要用于办公及生活,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500m2

主要用于办公及生活,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500m2

贮运工程

仓储区

建筑垃圾堆场1处,配套水喷淋装置

建筑垃圾堆场1处,位于车间外西侧

成品堆场3处,位于车间内

成品堆场2处,位于车间内和车间外

运输工程

委托当地物流公司

委托当地物流公司解决

公用工程

供电

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

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

供水

生产用水取自店埠河和附近水塘,生活用水外购

生产用水取自店埠河和附近水塘,生活用水外购

排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项目运输车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以及喷淋用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道路冲洗以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喷淋、道路清洗等,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处置;项目运输车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以及喷淋用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道路冲洗以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喷淋、道路清洗等,不外排

环保工程

污水治理

旱厕1座,日产污水量0.4t,经旱厕处理,作为农肥处置

建有旱厕1座,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作为农肥处置

运输车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喷淋用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道路冲洗以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喷淋、道路清洗等,不外排

运输车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喷淋用水以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道路冲洗以及原料堆场洒水抑尘、喷淋、道路清洗等,不外排

噪声治理

针对破碎机、振动筛进行减振隔声处理

针对破碎机、振动筛进行减振隔声处理

废气治理

在两处破碎机进料口和1处振动筛出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3

在两处破碎机进料口和1处振动筛出料口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3

原料堆场定期洒水,配套喷淋装置1

原料堆场定期洒水,配套喷淋装置1

固废处理

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有效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沉渣回用于生产

 


2.1.2 产品方案

表2.1.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名称

环评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单位

去向

石粉料

8

8

/

外售

瓜子片

20

20

/

 

2.1.3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表2.1.3-1   生产及辅助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设备型号

1

破碎机

1

1

反击式PF-1315

2

颚式破碎机

1

1

PE-750*1060

3

振动筛

1

1

/

 

2.2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2.2.1 原辅材料消耗

表2.2.1-1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消耗数量

单位

备注

1

建筑垃圾

28

28

/

5-10cm

2

2688

2000

m3/

井水

3

45

28

万度/

-

 

2.2.2 水平衡

企业每月预估用水量215m3(企业用水估算),按照工作日300d/a25/月计,则用水量为8.6m3/d生活用水为0.5m3/d,车辆清洗用水为6.0m3/d,喷淋用水为0.1m3/d,道路冲洗用水为2.0m3/d。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照环评中的0.8计算。项目实际水平衡详见下图:

图2.2.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图2.3.0-1 生产工艺流程图

2、工艺流程简介

本项目加工是以建筑垃圾为原料进行两级破碎、一级筛分的加工过程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粗破碎:建筑垃圾通过叉车送入粗破碎投料口,破碎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通过其上方的水喷淋系统降尘。

(2)细破碎:粗破后的建筑垃圾通过皮带输送机送入细破碎机,细破碎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通过其上方的水喷淋系统降尘。

(3)筛分:细破碎后得到石粉和石料,并由皮带输送机送入振动筛,通过振动筛分别得到石粉和石料,筛分过程有粉尘产生,通过其上方的水喷淋系统降尘。


表3 环境保护设施

3.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3.1.1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项目区污水经旱厕预处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不外排

由前文水平衡可知,项目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m3/d项目废水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表3.1.1-1 项目废水相关信息一览表

废水类别

生活污水

废水来源

办公生活

污染物种类

CODBOD5SS、氨氮、石油类

排放规律代码

0009

污水最大产生

0.4m3/d

治理设施

厂区化粪池

工艺与设计处理能力

化粪池工作原理为沉淀和厌氧发酵

厂区出水指标

/

废水回用量

0.4m3/d

废水排放量

0m3/d

排放去向

旱厕肥田

注:项目污水排放规律根据《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521-2009)进行划分,代码0009代表“废水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3.1.2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扬尘

项目废气治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图3.1.2-1 项目废气治理流程示意图

 

图3.1.2-2 喷淋装置现场照片

 

图3.1.2-3 喷淋装置现场照片

                               

表3.1.2-1 项目废气治理情况相关信息一览表

废气名称

粉尘

废气来源

破碎、筛分、装卸、运输等工序产生

污染物种类

粉尘

排放形式*

I

治理设施

水喷淋装置

工艺

水喷淋

设计指标

/

排放方式

无组织排放

 

注:*I稳定连续排放、II周期性连续排放、III不规律连续排放、IV有规律间断排放、V不规律间断排放。

3.1.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其噪声见下表:

表3.1.3-1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产噪设备名称

噪声dBA

采取的措施

破碎机

90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颚式破碎机

90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振动筛

88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

 

 

3.1.4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沉渣、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沉渣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袋、纸张等。

项目固废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固废名称

性质

处置方式

暂存及污染防治情况情况

处置合同签订单位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环卫部门清理

套袋桶装

环卫直接收运,无需合同

沉渣

一般工业固废

回用生产

回用生产

/

表3.1.4-1 项目固废相关信息一览表

 

3.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3.2.1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总投资的5.33%。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表3.2.1-1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一览表

环保项目

实际采取措施

投资(万元)

污水

旱厕1座、沉淀池1

1

废气

料场:自动喷淋装置

2

破碎/筛分:自动喷淋装置

6

密闭式生产车间及定期洒水设施

4

噪声

隔声、减振、消音降噪

2

固废

固废暂存场所

1

合计

16

 

 


3.2.2 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3.2.2-1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污染类别

环保设计与施工、环评验收三同时一览表要求

实际建成情况

验收要求满足情况

治理设施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废气治理

生产车间(料场、破碎/筛分工段)共配套自动喷淋装置4

石粉堆场在车间内暂存,并配套自动喷淋装置1套;破碎工段配套2套自动喷淋装置;筛分工段配套1套自动喷淋装置;仓储区依托生产车间,进行密闭设置

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13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石粉堆场在车间内暂存,并配套自动喷淋装置1套;破碎工段配套2套自动喷淋装置;筛分工段配套1套自动喷淋装置;仓储区依托生产车间,进行密闭设置

满足

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

旱厕1

旱厕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满足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沉淀池1

沉淀池

噪声治理

针对破碎、筛分等工段高噪声设备设减振措施、隔声措施

针对破碎、筛分等工段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座、并进行隔声处理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结合厂房进行隔声,保证厂界达标。噪声排放满足(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满足

固废治理

固废堆场

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置;沉渣可回收用于生产过程,不作为固废处置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综合利用原则,不产生二次污染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综合利用原则,不产生二次污染

满足

 

 


表4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决定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1 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BOD等,废水年产生量为120t/a,上述废水经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对地表水体影响不明显。

废气项目料场、破碎/筛分工段共配套4套自动水喷淋装置,粉料输送为密闭式;经处理后,上述粉尘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针对无组织产生的粉尘,经预测厂界达标,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同事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此距离范围内的现状无敏感点存在。因此,本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等声级值8890dBA),由于厂区噪声污染源分散,对项目噪声能起到减弱作用,在设备方面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产生的沉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沉渣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上述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生活垃圾的堆放管理,特别是夏季垃圾需及时清运,不可长期堆放造成蚊蝇滋生,影响厂区卫生环境。

(2)结论

综上所述,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在落实建设单位采用的,以及本评价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生产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引起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生产是可行的。

 

 

 

4.1.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节选)

……

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项目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旱厕后,作为农肥外运,不得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喷淋等抑尘措施,不得外排。雨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中

项目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旱厕后,作为农肥外运,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喷淋等抑尘措施,不外排。由于未通市政雨水管网,雨水直接进入沉淀池回用车辆清洗,喷淋等抑尘措施

破碎、筛分、装卸、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输送装置和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在两级破碎和一级筛分工段进料口各设置自动喷淋装置一套,堆场配套自动喷淋装置一套。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3标准

破碎、筛分、装卸、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输送装置和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在两级破碎和一级筛分工段进料口各设置自动喷淋装置一套,堆场配套自动喷淋装置一套。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3标准

选用低噪音设备,且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2类标准

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渣等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4.1.3 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本次验收结合现场逐条对照环评及其批复文件,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卫生防护范围无敏感目标要求均可满足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有:

项目用水为井水。

 

项目变动内容判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内容纳入本次验收管理。

表5 验收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通过稳定的生产工况保证了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监测期间生产工况93.0%94.5%)。企业安全环保部工作人员及污染治理运行单位保证污染控制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稳定运行,监测单位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方案,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5.1.1 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

表5.1.1-1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依据及最低检出浓度

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及编号(含年号)

方法检测限

组织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GB15432-1995

0.001mg/m3

 

噪声监测

表5.1.1-2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依据及最低检出浓度

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及编号(含年号)

方法检测限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1.2 监测仪器

表5.1.2-1 本次验收监测及分析主要监测仪器一览表

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仪器编号

生产厂家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392219026851

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

声级计

AWA6228+

00316491

杭州爱华

声级计校准仪

AWA6021A

1010206

杭州爱华

万分之一天平

ME-204/02

B847801802

梅特勒-托利多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5.1.3 公司资质及人员资格

本次现场监测工作由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为:191212051483。参与监测工作的所有的人员均持证上岗,对监测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技术环节进行了严格的培训。

5.1.4 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监测单位根据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监测方案及相关文件,组织监测人员到现场勘察,进行现场点位确认。

(2)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编制现场监测方案和现场监测实施方案。

(3)使用的标准方法均为现行有效的方法,且方法最低检出限能满足各项监测因子的最高质量标准。

(4)所有的监测人员均能持证上岗,对监测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技术环节进行了严格的培训。

(5)实验室分析仪器均经过省级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6)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室主任审核、质量负责人复审、授权签字人签发)。

(7)样品的采集、运输均按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8)样品分析质量控制:

A.用空白值、标准曲线的相关、截距、斜率评价实验过程的一致性;

B.用现场空白、有证标准物质保证数据的准确度和精确度。

5.1.5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5.1.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噪声监测的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其性能需符合《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3785-1983)和《积分平均声级计》(GB/T 17181-1997)的规定要求,每次使用前校验。

(2)测量过程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

(3)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应在现场用声校准器进行声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应大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测量需使用延伸电缆时,应将测量仪器与延伸电缆一起进行校准。

 


表6 验收监测内容

6.1验收监测内容

6.1.1 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6.1.2 废气

6.1.2.1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根据风向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各监测时段的气象条件。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图详见下图:

 

图6.1.2-1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示意(监测期间为东风)

表6.1.2-1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案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上风向参照点(○1

颗粒物

3/天,连续2

下风向监控点(○2、○3、○4

 

6.1.3 厂界噪声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主要了解项目所在厂区总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噪声监测点位布置详见下图:

表6.1.3-1 厂界噪声监测方案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要求

厂界

1#

LeqA

每天昼间、夜间各一次,连续2天。

西厂界

2#

厂界

3#

厂界

4#

 

 

图6.1.3-1 厂界及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图

6.1.4 固废监测

项目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性质。因此本次不涉及固废相关检测工作。

 

 

 

 

 

 


表7 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由现场监测人员反馈可知:监测期间企业设备全开,设备连续稳定运行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提供的工况证明详见下表:

表7.1.0-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一览表

产品

单位

2019622

2018623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石粉料

/

250

93.7%

248

93.0%

瓜子片

/

630

94.5%

621

93.1%

 

由工况证明可知,验收期间各产品产能在93.0%94.5%,满足验收监测工况≥75%要求

7.2验收监测结果

7.2.1 废气

7.2.1.1无组织排放废气

1、废气监测结果

表7.2.1-1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

检测频次

检测点位

上风向1#

下风向2#

下风向3#

下风向4#

 

 

颗粒物

2019.6.22

0.163

0.172

0.185

0.187

0.167

0.195

0.193

0.202

0.180

0.203

0.197

0.183

2019.6.23

0.160

0.192

0.192

0.197

0.150

0.197

0.177

0.192

0.155

0.190

0.187

0.180

标准限值(mg/m3

0.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对应标准限值0.5mg/m3)

7.2.2 噪声

表7.2.2-1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测点编号

测点名称

监测日期:2019.6.22

监测日期:2019.6.23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

厂界

58.9

49.3

58.4

49.3

#2

西厂界

56.4

48.4

56.9

47.8

#3

厂界

55.2

45.9

55.9

46.7

#4

厂界

53.8

44.1

54.1

42.7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60

50

60

50

达标情况

各厂界昼间、夜间均达标

各厂界昼间、夜间均达标

 

由上表分析可知: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9dB,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42.7dB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标准。

 


表8 验收监测结论

8.1验收监测结论

8.1.1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检测检查结果如下:

8.1.1.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污水经旱厕预处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不外排。

2、废气

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对应的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9dB,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42.7dB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综合利用原则,不产生二次污染。

8.1.2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周边1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8.1.3 总结论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93.0%94.5%,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设置的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8.2 建议

(1)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2)加强粉尘治理措施,定期维护水喷淋装置。

(3)做好厂区地面清扫,保持地面洁净。

(4)加强厂区消防措施及管理措施,降低灾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

(5)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对环保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项目完成验收工作后,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数据原件、网上公示截图等材料均应入档备查。

 

 

 

 

 

附件一:项目委托书

附件二: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三:工况证明

附件:现场采样图片

附件:检测报告扫描版

附件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项目区域位置图

 

 

 

 

 

 

 

 

 

 

 

附件一:项目委托书

 

 

 

附件二: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三:工况证明

 

 

 

 

附件四:现场采样图片

 

 

噪声监测                        排气筒监测

 

 

排气筒监测                        无组织监测

 

 

附件五:检测报告扫描版

 

 

 

 

 

 

 

 

 

 

 

 

 

 


附件六: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七:项目区域位置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裕溪路建筑垃圾回收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肥东县撮镇镇赵光社区上张组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

建设性质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石粉料8万吨/年;瓜子片20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石粉料:8万吨/年;瓜子片:20万吨/年

环评单位

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肥东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审字[2018]186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开工日期

2018.11

竣工日期

2019.5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合肥天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93.0%~94.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7.5

所占比例(%)

5.83%

实际总投资(万元)

3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6

所占比例(%)

5.33%

废水治理(万元)

1

废气治理(万元)

12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1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裕溪路一二标项目部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验收时间

2019622-23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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