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检验的类型
抽样方法大体上可分百分比递减法和计数抽样法两类。百分比递减法是历来各国较普遍采用的抽样方法,它是按统一规定的一定百分比例进行开件,平均普遍地抽取样品,批量大的按规则减低百分比例。
60年代,国际上逐步推广采用数理统计学和概率论为理论基础的计数抽样法,我国从1992年开始,对部分商品采用计数抽样法,并且不断地扩大其应用范围。出口商品的抽样方法,外贸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
二、抽样检验的方法
目前广泛采用随机抽样,即整批商品中的每一件商品都有同等被抽取的机会,抽样者按照随机的原则、完全偶然的方法去抽取样品,比较客观,适用于各种商品的抽样。常用的拣样方法有以下几种:简单随机拣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多段随机拣样法、系统随机拣样法。
三、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
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很多,通常分为感官检验、理化检验、生物学检验法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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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检验法
它是借助人的感觉器官的功能和实践经验来检测评价商品质量的一种方法。也就是利用人的眼、鼻、舌、耳、手等感觉器官作为检验器具,结合平时积累的实践经验对商品外形结构、外观疵点、色泽、声音、气味、滋味、弹性、硬度、光滑度、包装和装潢等的质量情况,并对商品的种类品种、规格、性能等进行识别。主要有:视觉检验、听觉检验、味觉检验、嗅觉检验、触觉检验。
感官检验法在商品检验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并且任何商品对消费者来说总是先用感觉器官来进行评价质量的,所以感官检验十分重要。
<1>感官检验法的特点:
(1)方法简单,快速易行。
(2)不需复杂、特殊的仪器设备和试剂或特定场所,不受条件限制。
(3)一般不易损坏商品。
(4)成本较低。
<2>感官检验法的局限性:
(1)不能检验商品的内在质量,如成份、结构、性质等。
(2)检验的结果不精确,不能用准确的数字来表示,是一种定性的方法,结果只能用专业术语或记分法表示商品质量的高低。
(3)检验结果易带有主观片面性,常受检验人员知识、技术水平、工作经验、感官的敏锐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审美观不同以及检验时心理状态,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故使检验的结果有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科学性不强。
商品质量检验的方法很多,通常分为感官检验、理化检验、生物学检验法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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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法
该方法是在实验室的一定环境条件下,借助各种仪器、设备和试剂,运用物理、化学的方法来检测评价商品质量的一种方法。它主要用于检验商品的成分、结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安全性、卫生性以及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性等。
<1>理化鉴定法的特点:
(1)检验结果精确,可用数字定量表示;(如成份的种类和含量、某些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
(2)检验的结果客观,它不受检验人员的主观意志的影响,使对商品质量的评价具有客观而科学的依据;
(3)能深入地分析商品成分内部结构和性质,能反映商品的内在质量。
<2>理化检验法的局限性:
(1)需要一定仪器设备和场所,成本较高,要求条件严格;
(2)往往需要破坏一定数量的商品,消耗一定数量的试剂,费用较大;
(3)检验需要的时间较长;
(4)要求检验人员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术。因此,理化检验法在商业企业直接采用较少,多作为感官检验之后、必要时进行补充检验的方法,或委托商检机构作理化检验。主要有:物理检验法、化学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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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检验法
该方法是通过仪器、试剂和动物来测定食品、药品和一些日用工业品以及包装对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等性能的检验。
检验商品品质需采用的检验方法因商品种类不同而异,有的商品采用感官检验法即可评价质量(如茶叶),有的商品既需要采用感官检验法,也采用理化检验法,有的商品需以理化检验的结论作为评价商品质量的依据。要使商品检验的结果准确无误,符合商品质量的实际,经得起复验,就要不断提高检验的技术和经验,采用新的检验方法和新的检测仪器,随着科技发展,使理论检验方法向着快速、准确、少损(或无损)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四、品质检验
根据合同和有关检验标准规定或申请人的要求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性、运用人的感官或化学、物理的等各种手段进行测试、鉴别。其目的就是判别、确定该商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条件。包括外观品质和内在品质的检验。
1、外观品质检验:是指对商品外观尺寸、造型、结构、款式、表面色彩、表面精度、软硬度、光泽度、新鲜度、成熟度、气味等的检验。
2、内在品质检验:指对商品的化学组成、性质和等级等技术指标的检验。
五、规格检验
规格表示同类商品在量(如体积、容积、面积、粗细、长度、宽度、厚度等)方面的差别,与商品品质优次无关。如鞋类的大小、纤维的长度和粗细、玻璃的厚度和面积等规格,只表明商品之间在量上的差别,而商品品质取决于品质条件。商品规格是确定规格差价的依据。
由于商品的品质与规格是密切相关的两个质量特征,因此,贸易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中一般都包括了规格要求。
六、数量和重量检验
它们是买卖双方成交商品的基本计量和计价单位,直接关系着双方的经济利益,也是对外贸易中最敏感而且容易引起争议的因素之一。它们包括了商品个数、件数、双数、打数、令数、长度、面积、体积、容积和重量等。
七、包装质量检验
商品包装本身的质量和完好程度,不仅直接关系着商品的质量,还关系着商品数量和重量。一旦出现问题时,是商业部门分清责任归属、确定索赔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检验中发现有商品数(重)量不足情况,包装破损者,责任在运输部门;包装完好者,责任在生产部门。包装质量检验的内容主要是内外包装的质量。如包装材料、容器结构、造型和装潢等对商品贮存、运输、销售的适宜性,包装体的完好程度,包装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包装防护措施的牢固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