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三项。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它可以反应食品的新鲜度、被细菌污染的程度、生产过程中食品是否变质和食品生产的一般卫生状况等。因此它是判断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大肠菌群包括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的一些中间类型的细菌。这些细菌是寄居于人及温血动物肠道内的肠居菌,它随着的大便排出体外。食品中如果大肠菌群数越多,说明食品受粪便污染的程度越大。故以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食品的卫生指标来评价食品的质量,具有广泛的意义。
致病菌既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对不同的食品和不同的场合,应该选择一定的参考菌群进行检验。例如:海产品以副溶血性弧菌作为参考菌群,蛋与蛋制品以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米、面类食品以蜡样芽孢杆菌、变形杆菌、霉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罐头食品以耐热性芽孢菌作为参考菌群等等。
我国还没有制定出霉菌的具体指标,鉴于有很多霉菌能够产生毒素,引起疾病,故应该对产毒霉菌进行检验。例如:曲霉属的黄曲霉、寄生曲霉等,青酶属的桔青酶、岛青酶等,镰刀酶属的串珠镰刀酶,禾谷镰刀酶等等。
微生物指标还应包括病毒,肝炎病毒、猪瘟病毒、鸡新城疫病毒、马立克氏病毒、口蹄疫病毒,狂犬病病毒,猪水泡病毒等;另外,从食品检验的角度考虑,寄生虫也被很多学者列为微生物检验的指标:如旋毛虫,囊尾蚴,猪肉孢子虫、蛔虫,肺吸虫,弓形体,螨,姜片吸虫,中华分枝睾吸虫等等。